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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雪芬:如何看待警察这样的执法?

徐雪芬 徐雪芬律师 2019-10-19

最新原创:

1、徐雪芬:浅谈110警情处置

2、谨防不切实际的考核导致民警被迫犯罪——基层刑事技术员的呼声

2019年9月16日摄于青岛

今天我看到这样一则执法视频。这则视频发生的时间、地点不详。


有人说:这个执法视频是去年发生的。我认为幸亏是去年发生的,如果刚刚发生,就别怪舆情了。今天我把这个视频转到我的一个法律人群,大家讨论很激烈。


今天拿这个视频说事,并不是攻击谁,而是作为一个执法案例讨论和学习,目的就是为了提高一线民警的执法水平。


执法水平提高了,不是别人赚大发了,而是你更安全了。


前天我刚写有了一文:徐雪芬:浅谈110警情处置


该文其中观点是:合法合理的执法,是不需要舆情引导的;也不需要领导担当的。只有合法不合理、合理不合法的执法,才需要舆论引导;才需要领导担当。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我现在只就视频反映出的情形进行分析、判断。你如果还有更多的信息告知我,也许我的认识会发生变化。


从视频中看,那么多警察围着妇女和孩子,旁边好几辆三轮车过去也没人管。现场据说该电动车逆行。许多一线警察说:“肯定是违法在先,再不配合执法导致,且以孩子为掩体。面对这样的被执法主体要想好看就只有下跪执法别无二法。”


确实如此吗?


2019年5月8日,习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




会议指出:执法目的同执法形式有机统一起来,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习大大讲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是一个有机整体,不可偏废,意涵很深且符合中国国情和党的宗旨。这是和其他国家警察执法不同的地方。这是执法艺术与执法情商的问题。


如何看待视频中的执法?一些警察说:执法没问题,就是难看点。这样观点的警察还是来自于比较精英的警察群体。如此失败的执法,竟然那么多人没有发现。于是我决定今天发到公众号,提醒分析,供大家参考。


因为这样的场景我相信许多警察都碰到过。发文之前,我把视频发给一名陕西的交警,问:如果你碰到这种情形如何执法?


他说:对这个母亲说,按法律规定,应该对你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但是今天只要你切实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学习了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保证以后不再无证驾驶这类车辆,看在你孩子的面子上,我给你最轻的口头警告处罚。并对他的孩子说,看见你妈妈今天的辛苦了,也看见今天你妈妈的违法行为了吧?你要做的是好好学习,将来有出息,养活好自己的父母,不要让父母这么辛苦的挣钱,还只能带着你!


这名交警说:我没有因为很多次原谅了这样的人群,而没有完成两、三轮的工作任务量,也没有因放纵这一类人群而造成严重后果,给这一类人群抬抬手,至于国将不国、法将不法吗?


这些骑三轮车的底层人群特别是老人或妇女,而且是带着孩子出来营生的老人或妇女,背后的艰辛是一般人难以想象的。这不简单是一个违法和执法的问题,更深的是社会的经济发展和文明程度的问题。

这是多大的一个事儿?那么多警察扑上去?


如果前面有事故或袭警情节,另当别论;如果只是电动三轮车逆行,这样的做法就有些匪夷所思,这明显是打着严格执法的旗号,不讲一点执法艺术和社会影响。严格执法,不等于恶狠狠执法。该案没有接受上海交警抱摔小孩案例的教训。


这个执法对孩子心理影响非常大。孩子是无辜的。如果因为一个普通违法,导致一个孩子的陨落,主要是孩子心理会有阴影甚至做噩梦,更甚者产生心理疾病。那么普通违法侵害的法溢相对来说就渺小了,孩子的心理问题可能会影响他一生。


有警察说:今天放弃执这个法,明天放弃执那个法,原来法律是给良民定的,选择性执法,这就是警察不受尊重的原因。执法只对弱者!公平何在?


本案执法现场,人车都分离了,扣车就是了,为什么还要扣人?没搞懂为什么。难道是维护执法权威?这个维护执法权威不会被群众认可!甚至合法性都说不清楚,合理性更说不清楚。执法没有那么紧迫性。试着其他方法,可能比较合适。


一名教官说得好:你们要做轮胎,适应不同路面:水泥、沥青、鹅卵石、 山区等复杂路面。不要做刚硬的装甲车履带,只能在极个别环境行驶。街头警察必须在三个领域取得胜利才是真的胜利.:街头(面对面)、  法庭(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媒体(特别是自媒体)。


这就是中国的国情,所以中国的执法者必须讲究社会效果。单纯片面强调法律效果而忽略社会效果很可能引发出的问题成本有点高!就此类情形一开始就批评教育警告一下放行得了,没多大的事搞成如临大敌被人围观垢病得不偿失。不是大原则事情适当灵活点未偿不可。


社会大众包罗万象,什么人都有!对于确实的恶人刁民强硬乃至“粗暴执法”都没有问题!但是,对于底层群众一般轻微违法行为不必过于严苛,尤其是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容易引发舆论或多数旁观者不满的情况迅速平熄或事后适当处理……总之,视情况灵活处置,避免硬性刻板“严格”执法,成为不必要的焦点引发其他麻烦!


我只想提示一下:警察的执法对象不仅仅是犯罪分子,也有一般违法人。且犯罪还分严重犯罪,轻微犯罪。违法也有一般违法,轻微违法。法律并非规定对违法的一律处罚,也有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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